汕 头 口 腔 医 院

国家行动示范医院

招标公告

汕头口腔医院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0-03-16 1428


根据《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就“汕头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中介服务单位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选聘。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实施国家“健康中国”战略,助推中国牙谷产业发展,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把握南向发展新机遇,推动口腔医疗服务和产业制造两大业务板块在粤落地。2019年11月11日,华西牙科携手广东欧瑞口腔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华西牙科汕头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建设二级专科汕头口腔医院。为加快汕头口腔医院建设的项目前期进度,做好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拟邀请符合该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服务机构参与,评审确定一家中介咨询机构完成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服务内容:

根据比选人需要,编制汕头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对汕头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的市场经营预测,并结合未来发展方向对项目所处行业、市场前景作出分析和判断;二是针对汕头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的设计咨询、装修及施工工程、设备采购进行项目投资概算和工程进度预测分析,完成医院建议规划方案;三是对汕头口腔医院投资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形式进行建议;四是对汕头口腔医院项目建设及经营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三、资质要求:

(一)中国境内注册组织机构(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公司;

(二)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咨询类建筑专业资信;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行业处罚和公开通报批评;
    (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五)具有大型医院装修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中介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四、项目限价及要求

(一)项目限价3万元以内

(二)应邀中介机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现场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干报价。

2、项目实施方案。

3、完成此次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资质和组成情况。

4、项目实施团队相关业绩介绍。

(三)中选单位须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完成工作并出具相关文件。

(四)上述资料及包干报价应密封完好,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

(五)在竞争性谈判中,应邀中介机构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金额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五、回函要求

拟参加(或不参加)的供应商须于2020年3月18日17时前将回执函以扫描件形式发至联系人邮箱。参加单位无回执函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不参加单位无回执函将被取消下次邀请机会。

六、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3月19日(10时00分)。

(二)地点:青羊区小南街23号四川口腔医院15楼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柏华熹        

联系电话: 13503353080    

联系邮箱:747732932@qq.com